格隆汇3月29日丨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告,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收入约人民币519.6亿元,较去年增加约32.7%。与去年相比,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增加32.8%至每吨约人民币4,401元,而毛利增加约81.0%至约人民币36.53亿元。集团的年度净溢利为约人民币25.4亿元,较去年约人民币16.2亿元的净溢利增加约56.9%。董事局建议派发2021年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06港元及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0.03港元。
于2021年,集团钢铁产品的每吨毛利由2020年的人民币247元上升至人民币458元,上升85.4%。于2021年,毛利率由2020年的7.5%上升至1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增加主要是因为集团钢铁产品的平均售价增加幅度大于平均成本单价的增加幅度、集团实施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以优化铁水及生产成本及装备大型化项目于2020年的竣工及该项目的现场施工对营运效率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所致。